关于“五一”国际劳动节放假期间教学安排的通知
各教学单位:
根据院办关于“五一”国际劳动节放假安排的通知,2009年“五一”国际劳动节放假时间为5月1日至5月3日,共3天。其中5月1日(星期五、“五一”国际劳动节)为法定节日,5月2日(星期六)、5月3日(星期天)照常公休。现将教学安排通知如下:
5月1日、2日、3日三天停课(含院任选课、试验课、辅修课等),5月4日(星期一)照常上课。
请各教学单位通知教师和学生“五一”节前后按时上课,不得擅自调课、停课,确保正常的教学秩序。
教务处
2009年4月27日